笞亦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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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笞刑,什么是打屁股?

“笞”,是一种很古老、很流行的肉刑。一般老百姓都以为笞刑就是打屁股,这大概是从乡间戏台上和公案小说里得来的知识。

其实并不很准确。《辞海》上说:笞刑属“五刑”之一,是“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拷打臀、腿或背的刑罚”,而“五刑”中的另一种“杖刑”是“用大荆条、大竹板或棍拷打臀、腿或背的刑罚”,不同仅在于刑具的大小,打的部位其实是一样的。

不过笞刑确实是主要施加于犯人的臀部和大腿,这是因为笞刑在“五刑”之中要算是最轻的刑罚,而打脊背很容易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所以,老百姓的以为还是很有道理的。

笞刑主要是打屁股,打屁股的刑罚却远远不只笞刑一种。无论在中国或外国,无论在古代或现代,无论在官府、教会、军队或是学校、团体、家庭,无论是对待男人、女人或儿童,也无论是官刑或是私刑,打屁股都是最常见、最常用的。打屁股真可以说是世界上流行最广泛、使用最普遍、最古老而又最时髦的刑罚。

在众多的打屁股的刑罚中,首先还是要说到中国的笞刑,不仅用作处罚,还经常用来逼供,是官老爷最爱使用的一种刑罚。刚才已经说到,笞刑的用刑部位是屁股、大腿或脊背,但是刑律规定对女犯人施加笞刑时不准打脊背,都是打在屁股和大腿上。

就象很多公案小说里描写的一样,官老爷一声令下,两个如虎如狼的衙役走上前来,把一个柔弱的女子按倒在地上,摁住她的肩和脚,另一个衙役蹲在她身边,熟练地撩起她的裙裾,解开她的裤带,迅速地将她的裤子连同“小衣”(就是内裤)一起扒下来,露出身子中间一段丰满白皙的肉体,使她光着屁股。然后高高举起特制的毛竹板,对准她那一丝不挂高高耸起的两片屁股噼噼啪啪地笞打一顿,一边打一边大声数着数伴随着竹板打在赤裸的肉体上的清脆响亮的噼啪声和挨打女子疼痛难忍的哭喊声……构成了一幅最典型的活生生的“笞”的图画。

也是一幅最典型的活生生的“打屁股”的图画。

所以,如果不是进行严格的学术讨论的话,我们完全可以认为:“笞”就是打屁股。

为什么人们津津乐道打屁股这种惩罚方式

为什么打屁股这种刑罚能够在那么长的时间、在那么广的范围里被那么多的人所乐意采用呢?几乎没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无论是施行打屁股刑罚的人、接受打屁股刑罚的人或是观看打屁股刑罚的人,都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一定要问的话,那么答案似乎应该是:屁股好打呗!

这里说的“好打”,有两层意思:

一是打起来方便∶在人体上,臀部是最丰满的部位,就是肉多呗,尤其是女性的臀部,总是那么饱满、那么肥厚,天生适合各种刑具的笞打。尤其是在受刑人采取最普通的挨打姿势俯卧姿势(趴着)的时候∶我们知道手臂挥动刑具时最自然、最合理的就是向下用力,受刑人趴着的时候屁股刚好突起朝上,摆放在行刑人的面前,既是看得清楚,又便于向下用力,当然使行刑的人觉得非常方便。

二是打起来有效∶正是由于臀部的肌肉丰满、感觉敏锐,打屁股时能够使受刑人感到疼痛、却又不容易使他(她)的身体受到重大伤害。使受刑人感到疼痛,是所有肉刑的根本目的,但是作为一种广泛流行的肉刑,对身体的损伤太厉害也是不行的。打屁股不是一种重刑,事实上除了用作官刑以外大部分都不会打得很重。当然在动用刑具例如竹板、皮鞭、藤条之类的情况下,打屁股所造成的疼痛也可以达到相当程度,可是打得再重也不容易损伤内脏。总之,打屁股可轻可重,可以任凭掌刑人掌握,满足各种不同要求的行刑效果。

但是细想起来,这两个理由都是似是而非、言不由衷的。

如果说是向下用力方便,那么叫犯人趴下,在背上施刑也是一样的;

如果说是可轻可重,那么只要行刑者不过于凶狠,打身体别的部位也是一样的。

其实,还有更重要的、更深层的原因。

这原因,说穿了也很简单,就是一个“性”字。

打光屁股与性

我们很容易观察到,打屁股的过程中所包含的“性”的意味是很明显的。

臀部虽然不属于性器官或者副性器官,可是和性行为的关联真是太密切了;尤其是女性,在性行为中几乎必然要接触或者暴露臀部。

这种“性”的意味,可能正是打屁股这种刑罚得以广泛流行、经久不衰的最重要的原因。只是,人们长时期以来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点。

有些事是“做得说不得”,打屁股中的“性”动机,就是一例。

最典型的当然是由男、女分别扮演施刑者和受刑者由于是男性社会,事实上最常见的是由男人来打女人的屁股。

我们先来看一个简单的事实。那就是:几乎所有的打屁股的刑罚,都是打在光屁股上,也就是说挨打的人(不论男女),挨打时都要脱裤子不管是自己动手脱,或者是被人强扒下来反正一定要露出屁股。

从施加刑罚的人的立场说,理由可以是光明正大的:让受刑人光着屁股,是为了使他或她在挨打时更加感到疼痛。当然,肉刑的目的就是要使人感到疼痛,刑具直接抽打在一丝不挂的屁股上,总是要更疼一点,也就是使得刑罚的效果更好一些。

但是,如果允许他或她留下一条薄薄的衬裤、同时却换用更厉害的刑具和增加笞打的数目,难道不会给他或她增添更大的痛苦吗?

说穿了,是打屁股这种刑罚,为社会(主要是为男性)提供了一种合理的而且合法的性虐待的机会。

无论在多么讲究礼法和性神秘的国家和时代,只要是为了施行打屁股这种肉刑,命令受刑的人即使是青春少女脱掉裤子露出屁股,就都是非常正当的、合乎道德的、毫无邪念的因而是问心无愧的。

另一方面,受刑的人的心理同样,即使是青春少女,尽管是在外人(多半还是凶恶的男人)面前露出屁股甚至把裤子脱光(这也是打屁股时常会见到的事),因为是为了接受刑罚,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合道德。

上一节说到正规的笞刑,当一个受刑的女子被两个衙役拖翻摁倒在公堂之上,迅速而熟练地剥下裙裤,露出身子中间圆润丰满的两片白肉的时候,下令用刑的官老爷看到这种情景虽然隔着一个公案,即使还没有开始用刑要说丝毫不会引起性的感觉,那实在是难以置信的。

无论是多大的官,也不能随便叫过一个“民女”或者“犯女”,就叫她脱下裤子来看看她的光屁股。但是在公堂之上,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惩罚她,就可以随心所欲的看见她赤裸的屁股了!

所以,喜欢在公堂上对女犯施加笞刑的官吏,大有人在。

可是古代“吃官司”的妇女是很少的,所以不少官老爷另觅蹊径,把妓女拉到堂上来打屁股。

于是演出了“打鸭惊鸳鸯”的故事∶被打怕了的妓女搬出新到的名妓说∶老爷您要喜欢的话,奴家的屁股当然随便您打,万万不敢躲避的(“不敢避杖”),只是新来的丽人知道了您这么喜欢打屁股,会害怕不安啊!于是老爷“笑而从之”,放她起来穿上裤子,免去了屁股上的一顿板子。

既然可以随便饶过不打,可见本来就没有什么罪过,也不一定是真的要让她皮肉受苦,只不过是找个合乎道德的借口叫她脱光了屁股打着玩儿罢了。因为如果不是以笞刑为名,那么即使是妓女,也是不好随便叫她脱掉裤子露出屁股来让老爷玩赏的。

喜欢打妓女屁股的老爷看来为数不少,不但不是违背道德,甚至倒是维护道德。历史上记载过一个少年风流的“新到县官”,就是以妓女有伤风化为理由而经常惩罚她们,至于惩罚的办法,便是“笞”,叫衙役用竹板子打她们的屁股(“慕道学名,喜笞妓”)。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记载特别注明“笞必去衣”,是必须要光着屁股打那是确定无疑的了,“去衣”的意思可能还不单是要把裤子脱掉、说不定竟是要把身上的衣服全部“去”掉、脱光,竟然使得连妓女们都觉得羞耻(“妓耻之”前面说过如果仅仅是为了打屁股而露出屁股,即使是良家妇女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可见这位道学家做得相当出格)。

更可怕的是惩罚的原因是并不是因为她们有什么过失,所以经常不断地会被轮流叫到老爷府中去打板子。于是就发生了花钱雇贫女当替身(“以多金募代己者”)的奇闻,叫那个贫女跪到老爷面前去冒名顶替,然后乖乖的脱衣解裤,赤身裸体趴在地上,接受打屁股的刑罚。

不知道那个贫女“去衣”的时候、还有耸起光溜溜的屁股挨板子的时候离老爷的座位有多远,老爷既然是存心要打她的屁股取乐,一定看得仔细,难道会看不出换了个人、换了个屁股?是这两个女人肤色身裁臀围都很相近呢还是……还是老爷根本不在乎打的是哪一个女人、哪一个女人的屁股……这不是很值得思索的问题吗?

私行要打光屁股

作为一种常用的官刑,打屁股的时候必须叫挨打的人脱下裤子,打在光屁股上。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私刑,打屁股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呢?

打屁股在民间的应用是非常普遍的:

在家庭里,子女被家长打屁股……

在大家族里,女佣被主人打屁股……

在戏班子里,徒弟被师父打屁股……

在妓馆里,妓女被鸨姆打屁股……

在学校里,学生被教师打屁股……

在纺织厂里,女工被厂主打屁股……

在修道院里,修女被神父打屁股……

还是在家庭里,妻子被丈夫打屁股,媳妇被婆母打屁股……

这个单子还可以继续开列下去。但是只要仔细设想一想上述的情景,就可以印证我们以前说过的:几乎所有的打屁股的刑罚,都是打在光屁股上。

和官刑的情况不同,私刑中的打屁股,差不多都是由挨打的人自觉自愿地脱裤子,虽然不一定脱光下身,屁股是一定会完全露出来的。对于这一点,接受刑罚的和施加刑罚的人是那么一致,简直连想也不用想,说也不用说,真可说是“不言而喻”。

官府里使用笞刑,官老爷只是下令笞打,自己并不动手。这些下命令打屁股的官老爷,尽管自己并不亲自动手,我们仍然把他们称作“执刑者”,因为他们总是要在打屁股的现场观察监督。在民间的场合,下命令的和直接动手的经常会是同一个人,我们当然更应该把他们称作“执刑者”。

在行刑开始之前,挨打的人先要当着“执刑者”的面脱下裤子露出屁股,而且在整个打的过程中,“执刑者”都能清楚地看得到挨打的人的光屁股,还能看到刑具在丰满的肉体上抽打的情形以及挨打的人因为疼痛扭动屁股和身躯的情景对于“执刑者”来说,打屁股中所包含的性的意味,当然是非常明显的。

只有打屁股,才可以使得哪怕是最高贵的妇人或是最害羞的少女自然地、驯从地脱掉裤子,露出屁股,名正言顺而且轻而易举;否则,即使在现代,除非是脱衣舞女或者裸体模特儿,或者是接受医生的体检,就不可能使她这样做了。仅仅从这一点就可以证明:打屁股得以广泛流行、常盛不衰,“执刑者”的性的动机无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羞耻的当众打屁股

我们还要指出一个简单的事实∶几乎所有的打屁股的刑罚,不仅都是打在光屁股上,而且大多是当众施行,真正不让人看、关起门来打的反而不多。

前面作为典型例证提到的中国古老的笞刑,就是当众施行的,除了老爷和衙役外,还有师爷、书童和同案待审的人犯、人证等等,真可谓济济一堂,在这样的场合下把一个年青妇人的裤子剥掉,让她光着屁股挨板子,有多少人在围着看……

大家宅里处罚丫环,打屁股算是比较正式的刑罚,多半要有个仪式当众施行,选个日子,把平日犯了过失应该受罚的丫环集合在一起,叫她们挨个儿褪下衬裤露出两片肥白的屁股,轮流着趴在地上,由专职的或者兼职的男性仆役动手,操起小板子敲打她们的光屁股,打完一个再打一个……

戏班子里一场戏唱下来,学徒们聚在一起听师傅评讲一番,少不得该有倒霉的出了错儿的当时就要乖乖地就要解下裤儿来让师傅打屁股有时也叫大徒弟代劳至于遇上特别不好或特别好、师傅为了让每个人都都长记性,会来个“满堂彩”,也就是每个人都要当着大家的面脱光了屁股挨一顿打……

妓馆里接不到客的妓女半夜回来,头一件事就是搬过一条长凳到客厅里,不用人吩咐,自己把裤子脱下半截,光着屁股爬到长凳上等着……打完屁股才准睡觉。客厅里人来人往的,什么人都可以在旁边看。

在日本,纱厂女工违犯厂规,都是在放工以后留下来,由受过专门训练的厂警代表厂主对她们实施“惩戒”,“惩戒”的器具有竹板、皮鞭、藤条等等,“惩戒”的部位却只有一个:就是赤裸裸的屁股。通常每天留下来的女工有好几个,打屁股之前叫她们一起脱裤子,打屁股的时候让她们互相观看。

还是在日本,女子中学的学生被男教师打屁股是家常便饭。课堂上答不出提问的,当时就叫到前面来,面对黑板弯下身子,撩起裙子撸下衬裤,光光的屁股正对着全班同学,接受戒尺或者教鞭的笞打。

这样的情况,真是举不胜举。

在以上的这些事例里,打屁股的时候都有人在旁观看,其实,打手们都是有足够的权威把旁观的人们赶开的。所以,显而易见的结论是:打手们愿意有人围观。

在西方,当众打屁股似乎更加流行。

文献上记载∶“在大领主的领地内,女佣裸着身体受处罚的例子不计其数。在俄国和波兰,有时故意安排这种惩罚在饭厅里、饭桌旁进行,这样就可以供宴请的客人欣赏取乐。”由于女佣在受罚时先要脱去衬衣或衬裙视接受鞭打的部位是背部或臀部而定,有时候主人是把这种刑罚当成招待客人的一个节目、一种余兴,看到客人嘱目于哪一个年轻漂亮、体态丰满的使女,就会把她当作一件“礼物”,让管家随便给她安上什么罪名,使她当时就能接受鞭打的体罚。

一位目击者写道∶“没有人对管家对娜塔莎犯下的罪名表示异义,于是体态丰满的女厨娘被带到主餐桌前,驯从地匐伏在地毯上,一位高大膘悍的马车夫充当了行刑者的角色,当他用鞭杆挑起女厨娘的长裙撩到背上时,宾客们无不惊讶的发现,娜塔莎结实浑圆的臀部和匀称修长的双腿已经毫无遮掩地呈现在每个人的眼前显然她知道她将会受到怎样的待遇,在进来之前已经作好了准备为了不遮挡客人们的视线,打手站到她身体的另一边,不慌不忙地活动了几下手臂,然后,高高举起鞭子,抽打她的光臀,一下接着一下,缓慢而有节奏……”“所有的客人,包括尊贵的伯爵和伯爵夫人,都停止了进餐和谈话,所有的视线紧随着鞭子的起落……”“甚至站在一旁的男女侍者也都不知不觉地围拢过来,目光紧紧盯着在皮鞭的抽打下扭动起伏的肉体……”

令我等东方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修道院里,修女们平时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偏偏是在受惩罚的时候可以叫她露出身体中间那一段丰腴的肉体来,摆在一种专门制作的刑凳上,在管事的姆姆的指挥下,由着行刑者(神甫或者修士)挥动着削掉树皮的桦树枝在她光洁的屁股上面亲吻。这种刑罚,总是要有一定的仪式,常常要把修女们召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

当然游览修道院的普通游客较少有机会目睹上述这种场面,可是直到十八世纪,人们还是经常可以在欧洲的舞台上看到在修女赤裸的屁股上施加刑罚的情形,扮演修女的女演员在台上是真正的而不是做样子的撩起长袍露出屁股,随后还要忍受真正的而不是做样子的鞭鞑。这实际上是一种更公开、更露骨的性娱乐。

“在德国,直到1888年,丈夫还有权当着仆人的面鞭笞妻子的光屁股,只要丈夫认为值得这样惩罚她。在形式上,这种丈夫鞭笞妻子的权利是被写进成文法中的。”

这里的要点不在于丈夫是否有权鞭笞妻子,这种权利从来不需要法律予以认可;也不在于为什么妻子屁股必须要光着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多次论证过了;这里令人感到兴趣的是“当着仆人的面”这个细节。显然是旁观者的在场会有力地激发行使权力的男子的信心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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