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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小说请见《故园旧事》
回忆渐渐清晰。
民国九年(1920)的夏天,南方小城。县监狱大门外,搭着齐人高的刑台。
自从民国三年《易笞条例》颁行以后,县里笞打人犯,就在监狱门口的刑台上公开执行,以正民风、儆效尤。这刑台高度适中,与观刑者保持着距离,而竹板笞打在屁股上的声音响亮回荡,让小偷小摸、聚众赌博、作奸犯科之辈望而生畏,不敢再犯。有时也会公开责罚那些沉湎黄烟的烟鬼,效果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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