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献祭•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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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健三郎有篇小说,叫《人羊》,写的是“战后”作为占领军的美国士兵打日本人屁股的事。在公交车上,一个日本人无意间得罪了一个美军士兵的情妇,被这个美军士兵强行扒下裤子,强迫弯腰撅臀,打屁股,一边还欢唱着:“打羊,打羊!”最后车上另几位无辜的乘客也被拉进“羊”的行列,连司机也未能幸免。

作为占领军,那美国士兵也许并无闲情去研究日本文化,他只是以己推人,从自己的民族心理出发,觉得打屁股是极大的惩罚。确实,在西方早就有鞭笞的传统,英国诗人斯宾文在《弗兰克·芬,一个民谣》里就有描写。在法国,卢梭也曾因冒犯贵族,而遭到贵族仆人的公开鞭打。在俄罗斯,《静静的顿河》里多次写到了哥萨克的鞭笞行为:布尔什维克在顿河失势后,一些曾经与布尔什维克有过亲密接触的哥萨克,遭到了公开的鞭笞。他们挨个被按倒在条凳上,脱掉裤子,两手反绑,惩罚者一个骑在他们的身上,另两个一左一右,用柳条抽打他们的屁股,一连打折了几根柳条,有的挨打者还被打出屎来。在高尔基的《我的大学》里,也详细记述了萨沙和“我”遭受外祖父鞭打的情景:“萨沙站起来,解开裤子,脱到膝盖,弯着腰,两手提着裤子,磕磕绊绊地向板凳走去……只见萨沙乖乖地在长凳上趴下,万卡把他的胳肢窝捆到凳上,再用一条宽毛巾绑住他的脖子,然后俯下身子,用两只黑漆漆的手紧紧抓住萨沙的脚脖子……这一次树条一落下,光身子顿时就像被火烙了似地鼓胀起一条红鲜鲜的道道,表哥放声哀号起来。”甚至到了现代社会,这种情形仍在继续,1940年被送进纳粹集中营的波兰人维斯拉夫·基拉尔,在回忆录中就写到了集中营里的鞭笞情景。

在那个“打羊”的执行者、那个美国占领军的祖国,臀鞭也曾经十分流行,比如对黑奴的鞭打。当然这不仅针对黑奴,黑奴以外的人也会遭受到。海明威就回忆过自己曾经遭受鞭打的惩罚。无疑,无论哪个阶级,哪个国家,这种惩罚对于人都是极大的伤害,当然也包括日本了。

只不过,日本习惯上用的是杖。这是中国“四大发明”之外的发明,据说日本的拷打起源于中国。唐以后,日本就取法唐律,也包括拷打制度。《唐律》云:“拷囚不得过三度”,日本《法曹至要抄》也规定:“拷囚不得过三度,杖数总不得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过所犯之数”。中国人很信仰“板子头上出状元”,“治家犹如治国”,“家之有规犹如国之有典也,国有典则赏罚以饬臣民,家有规寓劝惩以训弟子,其事殊,其理一也。”于是杖笞也成了官府不可缺少的审判手段。

杖笞是有一套程式的:判决、趴伏、去衣、责打、记数、止杖。在这程式和规矩中,被杖者唯有服从、承受;而杖者可以随心所欲,无论是打还是不打。打是体现我的权力,不打也是体现我的权力。当然这有权力者,不是打手,而是掌握权力的统治者。打手只是被借用的手而已,不要弄错了,一旦打手乱用自己的权力“恨棒打人”,也有可能被打,只能悄然弄些手脚。可见杖笞亦是等级森严的,于是官才成为官,民才成为民,打手才成为打手。《醒世姻缘传》里的晁源老父就很明白这道理,做官了,“从此以后,再要出去坐了明轿,四抬四绰的轩昂,在衙门里上了公座,说声打,人就躺在地下,说声罚,人就照数送将入来。”于是即使是造反者李逵,闯进衙门过官瘾,也首先想到将告状者杖笞一顿。

凭实论,在刑罚中,杖笞对肉体上的伤害是比较轻的,主要是对精神上的羞辱。受杖笞者一定要俯身,这是灵长类动物最可耻的姿势,表示的是臣服。此时的你,头朝下,手脚反向着地,完全丧失了防卫的能力,看不见攻击的方向,连躲闪也不可能及时,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对方了。而棍棒打的又是臀部,这是人体敏感的部位,能激起你的羞耻,有时还被剥去裤子。这一点作为学生的日本人也深得要义。《明律译义》曰:“笞者,耻也,乃使人受辱,是为惩戒而设。”

鞭笞的羞辱性,还因为它会召来观众:不是私下里遭到羞辱,而是公开遭到羞辱。这使得打人者的正当性得以扩音,挨打者于是遭受了更大的羞辱。挨打者不仅要挨打,而且是当众挨打,他的屈辱、丑陋,就是双重的了。几乎所有的鞭笞都会招来观看者,而且容易调动起观看者的施虐心态。这时候的观看者和施虐者站在一个立场上,就好像大人管教孩子,大家会站在管教者的大人立场来指责小孩;惩罚罪犯的时候,大家会站在法律的立场同仇敌忾。这样,被打的人就更抬不起头了,他不仅遭到了肉体的痛苦,遭到精神的羞辱,还遭到了道义的否定。观看者都扮演了正义的同道人,他们的喝彩,成了正义的喝彩。这种正义的面目,掩盖了他们阴暗的观虐心态。在英国反对肉刑运动中,人们指出,肉刑会引起旁观者的“虐待狂冲动”。萧伯纳说:“在公开执行的鞭笞中,总是有大批围观者,在这些围观群众中可以发现,看到别人受蹂躏受折磨的情景,观众会表现出一种极度的兴奋和狂喜,即使是平时最有意志力最不爱表露情绪的人也不自觉地流露出这种表情。”当然这里还有窥阴心理。在《男孟母教合三迁》中,众人听说少年瑞郎要挨杖笞,群起围观,要争看受刑者赤裸的臀部。而如果是杖笞女性,更会出现节日般的景象。人们聚集公堂看打,原告甚至会呼朋唤友,组成拉拉队。为了更大程度地羞辱对方,原告还会用钱买通衙役,让衙役使出种种绝招来凌辱受刑女子。比如在县官上堂前,就把罪妇带到堂前看押,甚至迫其早早脱下裤子候打,谓为“凉臀”。如果县官因别的事不能前来开庭,那么这次就等于白露丑了,下次还得再遭羞辱。而有的看客还不甘心只当个看客,他们寻衅闹事,在哄乱中扯走妇女的鞋裤传看,行刑完了,还不让对方穿上裤子,而是将她拉到门前大街上,称为“卖肉”。

对统治者来说,将罪犯当众鞭打示众,也有着惩戒公众的意图。在统治者看来,所有的民众都是潜在的罪犯,应该被警告。然而却出现了预料之外的情形:这些本来被陪绑警告的人们,却也站在了行刑者的一边。也许他们实际上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命运,但不愿承认;也许是因为意识到命中注定,绝望了,而索性不承认。他们反而要成为行刑者,因为这样,这苦难就不是自己的了,而是别人的了,自己的命运就仿佛得救了。鲁迅笔下多次出现这样的看客,留受刑者孤独一人。当然阿Q的做法也很聪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唱:“手执钢鞭将你打!”

不要说这是妄想。福柯有段话:“如果人群聚集在断头台的四周,那么就不仅仅是目睹罪犯的痛苦或激起对执行者的愤慨,他们还听见罪犯对法官、法律、政府和宗教的诅咒。死刑的公开执行允许这些短暂的恣情狂欢的放纵,这时既无禁律又无惩罚。在死到临头的庇护下,罪犯可以无话不说,而观众则是群情振奋……在这些唯一应当表现国王令人恐怖的权力的死刑执行里,却有一个统治被推翻、权力被嘲弄、罪犯成英雄的盛大狂欢场面。”

其实,谁又能逃避脱打的命运呢?西班牙人伊本纳兹在他的《中国游记》中这样记载:“在五千年间,那些硬的竹板,是中国的真正权威者。那魔术的板子,强迫人们服从道德规律,从而运转国家的机轮。中国人中,唯一不会挨打的人,只是天子。此外,即使是尊贵的大员或亲信的宠臣,在皇帝的命令之下,也不免挨一二十下板子,以赎他们的过失。挨打之后,等皇帝同情他们的时候,他们仍可恢复旧职。一个中国人,从儿时开始,已被父母打惯了,所以一生中被人打几次,谁也不以为耻。”

但其实,即使是皇帝老子,一旦你被推翻下台,也会被打。于是这种对挨打的平心静气,就成了必然。不是麻木,是无耻。无耻,因而坚韧,因而无敌。真正的强者也并不是板子,而是经得起被板子打的千锤百炼的屁股。

不仅胜者打败者,上级打下级,长辈打晚辈,还有丈夫打老婆,男人打女人。尼采有句名言:“要去见女人吗?请带上你的鞭子!”

男人歧视女人,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这种歧视遍及许多国家,不只是中国的特产。诡异的是,女人似乎也乐于接受男人的鞭打。在俄罗斯,女人们认为要成为幸福的妻子和健康的母亲,鞭打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不被丈夫鞭打的女人会认为丈夫不喜欢她。有的地方还把鞭打与生育联系起来,比如罗马的“牧神节”,已婚妇女和姑娘脱光衣服奔跑,后面有人用狗皮鞭抽打她们的臀部,据说这样才能保证生育能力强,容易生孩子。在欧洲的某些地区,“万圣节”前夕,女人和侍女乃至家里的雌性动物,都要裸露出她们的私处,让男人鞭打,也是为了增强生育能力。这种能力,是男人通过鞭子给予的,男人通过给予,也显示了自己的尊严和力量。

当然中国的情形更加典型,中国人有更强烈的“男尊女卑”观念。女人为什么“卑”?因为其“弱”。女人是弱者,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是重大的问题。因为其“弱”,所以遭到嫌弃,可以随意糟践,所以也就“贱”了。最典型的“贱”就是被男人压在身子底下,这简直是屈辱,所以女人又遭到男人的贱看。男人喜欢拿女人取笑,作践一个男人,就说他像女人。惩罚一个男人,莫过于将他变成女人。把割除男人的生殖器称为“阉割”,其贬低的含义十分明显。还有将之称为“去势”的,明显把男性生殖器跟“势”联系在一起。

女人的许多东西都是让人忌讳的“秽物”,比如经血,比如生过孩子的身体,甚至女人的身份。传统的一些祭祀活动,是不能有女人在场的。这里有“女人祸水”的潜台词,对女人,必须闪避和警惕。中国历史上的英雄豪杰,都是不近女色的。刘备视兄弟为手足,视妻子为衣服。曹操曾赐关羽十个美女,关羽毫不动心。武松更是不为潘金莲所动,还把她给开膛了,还杀了歌声美妙的歌女玉兰。梁山上的好汉大多打光棍,视女色为粪土,只有个别的如矮脚虎王英,就每每闹出笑话来,所以宋江说:“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尧舜、汤武、孔子、孟子,这些圣君、圣人都不好色,而亡国之君、叛乱之臣,则往往是好色之徒。夏桀有妹喜,殷纣有妲己,周幽王有褒姒,隋炀帝、陈后主,皆宠姬无数,宋徽宗有李师师,更不用说著名的唐明皇了,不爱江山爱美人,导致国家危亡。有意思的是,一些对李安《色·戒》的阐释,也是建立在这样的话语系统之上的。色戒,被理解成“戒色”,或者女人用“色”开了“杀戒”。男人因为好色,险些犯“戒”,送了性命。

但是,女人最大的危害,是在战争时期。非但不能有助于家国,而且还是负担。男人可以打仗,即使逃亡也利索;即使被抓,无非当苦役;即使死,也无非一条命,撒手罢了。但是女人不一样,女人被抓,要被奸污。女人被玷污,固然是女人的耻辱,更是男人的耻辱。女人被玷污,是整个家族、国家被玷污。男人把荣誉押在女人身上,女人必须为此负责。死倒成了一种造化,因为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贞操。所以好女人就赶在被玷污前快快结果了自己的性命。男人感激她,视她为“烈妇”。但是女人既弱,就意味着她往往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在还没有来得及自决时,就被抓获,被玷污。被玷污了以后再去死,已经迟了。但男人还是希望把这耻辱抹去。电影《火烧圆明园》里,那个被外族军人奸污的女人要跳井,一个老者喊大家:“不要拦她,让她死了干净!死了干净!”

作为弱者的女人,居然要承担如此的重任!作为强者的男人都不能守住的,却要女人来守,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荒谬。男人垮下去了,却要女人高举着牌坊。男人无能,拿女人作祭品。而对敌人,这祭品却是美食佳肴,不仅轻巧得到,而且味道鲜美。要征服对方,就征服对方的女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阿拉伯世界,女人都是对方首要的泄愤对象。男人泄愤了,胜利了,独留女人在失败之中。

不仅如此,男人还让女人自身承担责任。男人从自身的视角,断定女人被强奸是会产生快感的,即使开始没有快感,后来也会产生快感。所谓“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所谓“一切的强奸都是顺奸”,至少也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总之是你“淫”。在这种判断下,女人如果再获得了什么好处,就更是“卖”了,更是不知羞耻、不可饶恕。所以我们可以理解,郑苹如在万宜坊88号的街坊邻居为什么认为她“品行不端”,说她是个“交际花”。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电影《色·戒》播出后,郑苹如的幺妹为什么那般痛哭流涕地为姐姐辩解,说姐姐不是那样的人,是“很单纯的”,父亲一直对姐姐“管得非常严”。那么,她怎么成了交际花了?是组织让她成为交际花的。是祖国让她献出去挨打的,但是后来却又被祖国打。

但实际上,恰恰是《色·戒》,为郑苹如洗了污名。洗污的手段是亮出“大义”。在许多描写交际花、妓女的作品中,那些不名誉的女人,往往被文人赋予了知“大义”的品质。比如《羊脂球》和《桃花扇》,“羊脂球”和李香君因为知国家兴亡之“大义”,比男人还可取,不名誉因知“大义”而洗刷。而在《杜十娘》、《茶花女》等一些作品中,这种“大义”则是对爱和情感的坚守。在许多文人笔下,妓女简直就是精神生活的救赎。这里有个叙事上的策略:为什么偏要选交际花或妓女?为什么不选良家妇女或普通女性?秘密在于落差。因为交际花或妓女地位更卑下,所以更具有弹跳力,升华就能更加显著。因为交际花或妓女往往被认为龌龊,所以更能衬托出洗污后的光辉。跟杜十娘相比,郑苹如的“大义”更是崇高—爱国;跟“羊脂球”相比,郑苹如的行义更绝决—她是迎辱而上,她是主动的,自己选择进入交际圈、搜探情报、刺杀汉奸。这使她的头上更可能被戴上一圈光环。

但是且慢,这光环还没戴上,目前只有危险。作为志士,他们必然都在冒险。比如领导郑苹如的抗日情报地下组织负责人陈宝骅,别人安安逸逸地在家吃饭睡觉、过小日子,他却提着脑袋,随时会遭受危险。他们选择了与人的本性和世俗生存观相背的道路。人的本性与世俗观念是趋利避害、贪生怕死,他们却选择了艰苦和死亡。为什么这样选择?因为他们心中有更崇高的目的,就是信仰。那个南京派来的特工更是如此,被对方“杀了老婆”,还要跟他“隔着桌子吃饭”,还不肯尽快杀了对方,因为要“忠于党、忠于领袖、忠于国家”,完成崇高的使命,总之是为了他的信仰,自愿挨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信仰这概念源自宗教,实现信仰的手段就是受难。用受难获得天堂里的价值,从而接近神。在基督教的“鞭笞教派”那里,忏悔者脱光上衣,唱圣歌,诵赞美诗,然后接受鞭笞,他们被打得体无完肤,但是内心却进入了狂喜的状态。卑贱,压低了他们向上升华的弹簧。不仅如此,这种受难还必须是自己主动的需要。在早期的使徒中,他们常会直接拿鞭子抽打自己。比如圣弗朗西斯,就常常自己鞭笞自己,传教士舍纽特常常一周只进一次餐,还把自己吊在十字架上一星期。这些代表着受虐的“自觉”。陀思妥耶夫斯基视苦役为天赐,他说:人的自我惩罚的需要,正如人的自我牺牲的需要一样,乃是源于人活在世上不能没有某种可以使生命具有意义的精神支撑。他相信:“谁都会像一棵枯萎的小草一样渴求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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