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杖刑打屁股有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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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大板子的刑罚,现在早已经不见了,现在的人除了械斗以外,谁也没有挨过大板子,不过小时候被大巴掌打屁股的滋味儿,恐怕还真有不少人尝过。

在我儿时,真就没少挨过父母的巴掌打屁股。

我小时候顽皮,招猫逗狗的惹恼了邻居,被人家找上门来告状,我的老爸抡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顿打,这屁股疼的没说,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受不了,只好是站着吃饭趴着睡觉。

那么老爸的巴掌是多少个我打成这样呢?

我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后挨打的时候,我便知道挨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时候是七八下,有的时候是十几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据说这个人回家养了一个月才得以康复。

古代的刑罚虽然没有视频留下,但从一些书中描写,我还知道这大板子得有多厉害,水浒传里面的武松发配孟州,首先要200杀威棒,交了钱的可以免除,没钱的200杀威棒过后,非死即残,其实这杀威棒也是施耐庵的一个夸张的描写。

如果按照我小时候挨的打屁股的滋味儿,挨上个50大板子,这个人恐怕就得奄奄一息了,不用说200杀威棒,就是100个大板子,这个人的屁股恐怕就要成了肉馅了,这个人不死,他恐怕也要在地上爬行一辈子,因为即使骨头不被打坏,其皮肤和肌肉恐怕就得溃疡,伤好之后肌肉受到破坏,他不是拄拐,就是爬行。

人们在听岳飞传的时候,那岳飞被秦桧上刑,第一刑就是30大板,那行刑的狱卒同情岳飞,喊的声音大板子打得响,板子打在屁股上,就像拍巴掌一样,只有响声,不见疼痛,这就是各个行业里的绝招,谁给他塞钱他就照顾谁。

那主审官是个打板子的行家,马上换了人,打的板子,虽然不见响动,但板板见血,20大板下去,这岳飞痛苦的呻吟道:疼杀我也。

可见岳飞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对于打板子也是难以扛住的,其疼痛的滋味儿,恐怕只有挨板子的人知道。

古代“杖刑”打屁股有多疼?

杖刑,就是竹板打屁股,始于东汉,终于清朝,有1700多年的历史,生命力超强,可见效果非常好。

杖刑属于五刑之一,分为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一般是“去衣受杖”(宋明清三代专对妇女犯了奸罪而特别要求)。

最初的杖刑打的不是屁股,打的是背部,据说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看完医术,掩卷沉思,沉重的说“人体的五脏六腑都连在背上,而我们国家的刑罚中有一条是要打犯人背部的,这不是会把人打死吗?”,于是他就颁布命令,不能再打犯人的背部,改为打大腿和屁股。

你以为打大腿和屁股就仁慈了吗?

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县太爷审案子,用的最多的刑罚就是“四十大板”,县太爷似乎非常喜欢这种刑罚,一是他一般不会把人折磨死,二是打的血肉模糊,很有视觉冲击力,震慑效果明显。

那么,杖刑究竟有多痛呢?

《水浒传》说的非常明白,武松被张都监诬陷,押到大堂上,一顿板子下去,武松这样的英雄好汉立即就屈打成招了,承认自己是贼。

卢俊义被管家李固诬告谋反,梁中书一顿板子下去,“打的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晕去了三四次”,卢俊义仰天叹曰“是我命中合当横死,我今屈招了吧”,卢俊义号称梁山第一好汉也经不起棒子。

像这样的练武之人也经不起多少杖,普通人就更不行了。

明代议事时触怒皇帝的文臣武将,常常被拖出午门之外受“廷杖”,施刑者每敲一杖即大喝一声,体力消耗很大,因而每打五棍就换一行刑人,杖而至死者,不乏其人,侥幸活下来的,实际上比死了还难受。

万历五年,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沈用贤各被杖六十,吴中行当场气绝,大胖子沈用贤一息尚存,大夫从沈用贤腿上取下数十块烂肉,才把他救活,沈用贤的夫人把一块烂肉风干保存,留作子孙的“家训”。新科进士、刑部观政邹元标,被杖八十,落下终身残疾,步履维艰。嘉靖皇帝时,一百二十四人同时受杖,当场死了16个,宦官刘瑾有一次就杖死过23个大臣。

明朝的刑杖头圆而大,受刑的人往往肉都打烂了表皮却毫无破绽。

清代的刑杖进行了改进,杖中灌铅,惩治犯罪的太监,十杖之内,少有生还的,这件凶器竟然美其名曰“寿杖”。

“杖刑”高手是如何炼成的?

“杖刑”之下,是生、是死,是皮肉之苦全看衙役的手上功夫,这可是个技术活,手艺高超的衙役皮破雪流而骨肉不伤分毫,有的皮肤红肿而里面却受伤极重,这高超的手艺是如何练出来的呢?

李伯元在《活地狱》中有过描述:一块豆腐放在地上,用小板子打,只准发出响声而不准打烂,如果哪一天豆腐外表如新而里面却成渣,那你就练成了。而明朝的厂卫用假人练习杖刑,一个假人里面塞砖头,一个假人用一层纸包着,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进行杖刑,如果放砖头的假人,衣服没烂砖头却烂了,另外一个假人,衣服烂了纸张毫发无损,那就算出师了。

“杖刑”高手需要经过多年的练习才能出师,这样高超的手艺可不能白练,每一板子下去都是钱,衙役都是看银子下板子,清朝人方苞记载了刑部大狱亲眼见到的事情,三个犯人同时被打板子,有个犯人受刑后当晚就正常走路了,另外一个伤了皮肉一个月就好了,而最后一个打伤骨头几个月下不来床,他们三个人送给衙役的银子分别是180两、60两、30两。

受“杖刑”,有时候脸面比屁股更重要!

明清时期,实施“杖刑”要“去衣受杖”,一是防止里面垫东西,二是屁股打烂了好医治,三是对人格的羞辱。犯普通罪行的女子会留一条短裤受刑,而犯奸情的女子必须脱光裤子受刑,这叫做“晾臀”,行刑完毕不准立即穿上裤子,要拉倒大街上示众,名曰“卖肉”,明清时期审案时允许围观,很多无聊的人,经常跑去“看打”,受过刑的女子往往倍感屈辱,在贞操观念极重的古代,很多女子选择自杀身亡。

当年珍妃倒卖官位,被慈禧发现后,就脱掉衣服受杖刑,结果把肚子里三个月大的孩子打流产了。

清朝时期浙江秀水县有一个衙役,他听说受刑者喝小便能止痛解毒,他就把自己使用的竹杖浸泡在尿水中,据说,被这种竹杖打过的犯人疼痛感大大减轻,而且不会化脓,这个衙役的后人当了大官,很多人说他一生都坚持使用这种竹杖,积了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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